今年山西首次“煤改电”采暖用电市场化交易近日完成,打捆后的“煤改电”采暖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共交易电量8541.5万千瓦时。
这项试点旨在扩大“煤改电”实施效果,并帮助新能源企业消纳采暖季集中出现的弃风、弃光电量,推动冬季清洁采暖。根据方案,对与“煤改电”采暖用户达成交易的新能源企业,电力调度机构在电网出现弃风、弃光情况下,将优先调度其发电。
作为试点之一,灵丘县供电公司已与山西省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电力交易协议,将全县“煤改电”用户采暖电量打捆,与发电企业直接进行交易。协议签订后,“煤改电”用户冬季采暖用电量电价将执行电厂直接交易价格,暂不执行分时电价,将惠及全县657户“煤改电”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