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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妨碍电力设施林木的补偿问题分析
发布日期:2019/3/29   点击次数:444

宁夏·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 刘 畅

 

1 案情

  因供电公司所有的220千伏线路地处任某某山林,且该处线路导线对地距离较低,长期存在安全隐患,供电公司决定对此处山坡采取降坡处理。因此,双方于20121018日签订协议,约定供电公司对该处山林进行降坡处理,供电公司给予任某某山林一次性补偿费3500元。某村民委员会作为见证人加盖公章。合同签字后,供电公司即支付了任某某补偿款3500元,随后对该处山坡进行了降坡处理。任某某2013926日到市中院上访,供电公司再补偿任某某350棵桂花树苗及200元误工费。后任某某再次上访,供电公司不同意继续补偿。任某某诉至法院,要求供电公司赔偿损失15500元。

  法院认为,供电公司为解决线路安全隐患问题,决定对任某某的山林采取降坡处理。双方在协议上签字,任某某所在村民委员会作为见证人亦加盖了公章。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因该协议并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该协议合法有效。现任某某主张签订的协议系受欺诈胁迫,应属无效。但从双方签订协议的过程来看,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的事实,任某某也未提供证据证实其受到了胁迫。任某某现仅因对补偿数额不满而否定该协议的效力于法无据。

  关于任某某认为补偿数额偏低的问题,根据《××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电力设施与农作物、林木相互妨碍时,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在既有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新种植或者自然生长的林木,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应当依法及时予以修剪或者砍伐,不予补偿。”本案降坡的情形属于改建电力设施作业,因此损害任某某林木的,电力设施建设单位即供电公司应当与任某某达成协议,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本省未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参照××市电网建设工程项目塔基用地及补偿标准,即便按任某某所称供电公司毁其山林1亩多,供电公司也已补偿到位。故任某某诉请供电公司在协议补偿数额外再赔偿各项损失15500元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任某某的诉讼请求。

2 分析

  1)任某某与供电公司签订的协议并未违反效力性禁止性法律规定。本案任某某与供电公司系平等的民事主体,供电公司因其供电设施穿越任某某林地,为了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通过与任某某协商,对其林地采取降坡处理时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而签订了书面的《协议书》。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结合本案,首先,双方当事人处分的是私有财产权,并未损害国家利益。其次,所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平等协商后达成的,供电公司并未对任某某采取欺诈手段或者以要实施损害、将要实施损害等胁迫行为迫使任某某与其签订合同。第三,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因此,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书》合法有效,对各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供电公司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对任某某给予补偿,任某某在接受补偿、签订协议后,又以诉讼的方式主张《协议书》无效并要求被供电公司给予赔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2)电力设施与农作物或其他设施相互妨碍时的赔偿原则是协商原则、在先原则、依法一次性补偿原则。在先原则是处理相邻关系的重要原则,优先保护在先存在的物权。先有树后有线的,如果要修剪砍伐树木,应予补偿。协商一致原则是指因电力设施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中妨碍其他设施或者需要修剪或砍伐树木的,有关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依法一次性补偿原则,是指如果先有树木或设施,为保护电力设施需要拆除砍伐的,建设方应当承担补偿费用,补偿原则是依法一次性补偿,补偿金额以抵补损失为限。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力设施,需要损害农作物,砍伐树木、竹子,或拆迁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电力建设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的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电力企业应依法予以修剪或砍伐。”《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建设项目和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及其他工程之间发生妨碍时,按下述原则处理:(一)新建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工程、项目需穿过林区时,应当按国家有关电力设计的规程砍伐出通道,通道内不得再种植树木;对需砍伐的树木由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按国家的规定办理手续和付给树木所有者一次性补偿费用,并与其签定不再在通道内种植树木的协议。”如果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树木等植物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应当予以修剪或砍伐,树木等在先的,应当经双方协商,由电力线路产权单位予以一次性补偿。结合本案例来看,因维护电力设施需要砍伐树木的,权利人利益因此受损,应由电力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的一次性经济补偿,严禁树木、建筑物所有人以此为由反复要求赔偿。

3 启示

  树木与线路如相互妨碍,必须经过协商签订协议予以一次性补偿后予以砍伐。支付一次性补偿费用后,在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不允许重新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或者新建、扩建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在已经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严禁新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或者新建、扩建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这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对个人利益进行的必要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