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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 政企联动 全面推进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发布日期:2018/7/26   点击次数:555

怀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张文森

2017年以来,湖南怀化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怀化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有力打击了盗窃国家电能的行为,促进了供用电秩序的进一步好转。截至目前,全市依法打击盗窃国家电能行为150余起,立案53起,罚款70万元,追缴电费300余万元,对环保违法企业依法停电600余家,开展重点区域用电秩序专项整治11个,涉及1.2万余户,降低供电企业综合线损30%以上,减少线损1.5亿千瓦时;依法处置破坏电力设施案件30余起,挽回损失1400余万元。

1  以政府主导为契机,全面规范供用电秩序

2011年以来,随着怀化市地方电网和国家电网实行“两网合一”,怀化电网的改造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电力设施保护难度也相应增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阻扰电力施工事件时有发生,私拉乱接,违章用电,安全隐患突出,部分区域因体制未理顺或历史遗留问题而导致用电秩序较为混乱;长期拒交电费和电价执行不到位,以各种手段盗窃国家电能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国家、企业和群众利益。为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局面,从2017年开始,怀化电力企业积极依靠政府主导作用,全面规范供用电秩序。

1)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市领导重视。为发挥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工作的领导协调作用,自去年以来,怀化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同市供电公司一道,多次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全市电力设施保护、供用电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请求解决的事项,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201751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扬平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供用电秩序等方面的情况汇报,研究布置全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2)全面整顿用电秩序,形成联动工作机制。2017年,怀化市成立了以副市长姚述铭同志为组长的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及用电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一年整治,两年规范,三年有序”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用电秩序专项整治行动。2017626日,怀化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保护电力设施整治用电秩序的通告》。817日,姚述铭副市长亲自主持召开了各县市区分管副县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长和市直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及用电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会上下发了《怀化市电力设施保护及用电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经信、公安、检察、法院、国土、规划、林业、住建、水利、安监、电力11个部门的具体职责。在整治行动中,政府牵头、领导带队、部门联动、共同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构建合作框架,营造良好供用电环境。为更好地促进怀化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电力事业建设,今年228日,在前期相互沟通和磋商的基础上,怀化市人民政府雷绍业市长与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孟庆强董事长在长沙共同签订了《怀化市人民政府与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共同推进怀化电力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怀化市人民政府承诺的事项有8项,其中涉及电力行政执法的就有4项:①2018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供区管理体制的理顺;②主导开展全市用电秩序整治;③将整治用电秩序、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等工作纳入各县市区社会综合治理考核;④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全面优化线路通道施工环境,严厉打击阻工行为,确保供电公司的砍青扫障工作顺利实施。对供电公司单方面无法实施砍青扫障的区域,供电公司按照政策标准将补偿费用给所在县市区政府,由各县市区负责兜底解决。《协议》的签订,对解决怀化市人民政府和供电公司存在的一些热点、难点、瓶颈性的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全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和全市供用电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建立了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电力执法工作的信心。

2  以创建规范行政示范单位为突破口,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怀化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于2007年成立之后,各县市区电力行政执法大队也相继成立。由于近年来机构合并、调整,人员的变化,加上日常执法任务繁重,对如何开展好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缺乏深入思考,对如何办理电力行政执法案件缺乏系统培训和学习,导致一些执法人员不了解办案流程,不会制作执法案卷,直接影响办案水平和执法效果,制约了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为此,支队以创建全省经信系统规范行政示范单位为突破口,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1)整章建制促规范。2017年以来,支队先后制订和修订完善了《怀化市电力行政执法岗位执法责任制度》《怀化市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管理办法》《怀化市电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怀化市电力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怀化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2)学习培训强素质。除选派人员参加省里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外,采取集中培训、案卷评议、交流检查、互查互评、上门指导、答疑解惑等形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3)提高认识强执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的督导,2017年初,市经信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年内开展了巡查,10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分析探讨了全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式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做好电力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识,全市上下更加重视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3  以部门联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执法效力

目前,怀化市电力行政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执法人员偏少,有的县只有2人,有的县挂牌人员虽有一二十人,但真正从事电力行政执法人员也只有25人,人员编制未解决,执法经费无保障,办案器材、交通工具缺乏,已成为制约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的瓶颈性问题。加之怀化市目前大部分县市区为综合执法大队,专门从事电力行政执法的人员就更为紧缺,精力更为分散,电力行政执法“守株待兔”的坐班等和单打独斗的模式与当前怀化市执法任务和形式已不相适应。如何破解这些难题和困难,主要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增加电力执法力量。对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人员进行补充,配强支队班子,将有执法经验的精兵强将调到电力支队。

2)形成联动执法机制。从2017年开始,在一些因历史遗留问题而造成长期拒交电费的区域,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乡镇配合、村支两委协助的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多个区域用电秩序混乱的问题。同时,建立了与供电公司的常态沟通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和信息,开展联合执法;供电公司安排2名技术专家到电力支队联合办公,为支队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

3)加强联合办案力度。会同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合办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