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众用电服务大众!

通知公告:

用电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闻天地
7月1日起湖北再降电价 一般工商业电价5年下降近三成
发布日期:2019/5/30   点击次数:369

电价再度下调!省发改委5月27日发出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输配电价0.067元/千瓦时,预计为市场主体减负22.71亿元。

这是今年以来我省第2次、2015年以来第9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幅29.5%。据测算,9轮电价下调为市场主体减轻电费负担超115亿元。

为降低用电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湖北据国家部署自2015年以来多次调整大工业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电价,其中2015年、2016年3次下调大工业电价,累计降幅为0.033元/千瓦时,大工业电度电价由过去的全国居高降至中部五省最低,每年减少企业用电负担数十亿元。

“一般工商业电价调整方面,我省降价频率更高、力度更大。”湖北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处长伍孝峰介绍,2015年、2016年各降2次,2018年降了3次,2019年再降2次,仅今年2次累计降幅11.79%,超额完成今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目标。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已由2015年4月的0.98元/千瓦时降至最新的0.6907元/千瓦时,每千瓦时累计降幅达0.2893元,累计下降近三成。

目前,湖北省一般工商业年用电量在300亿千瓦时左右。7月1日调价后,湖北一般工商业电价(单一制)将降至每千瓦时0.6907元(不满1千伏)、0.6707元(1-10千伏)、0.6657元(20-35千伏)、0.6507元(35-110千伏),而一般工商业电价(两部制)分别为每千瓦时0.6117元(1-10千伏)、0.6069元(20-35千伏)、0.5919元(35-110千伏)、0.5738(110千伏)、0.5548(220千伏及以上)。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