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公布了《第三批第二批次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此次名单中共包含28家试点,至此,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扩围至320家。第三批第二批次公布的试点名单来看,28家试点分布于8个省份,分别是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四川、陕西和新疆自治区。其中山东的试点个数较多,有7家。其次为新疆自治区,有6家。
从4月25日公布的第三批第一批次的97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到6月25日的第二批次,短短2个月时间,增量配电试点再度增加28家,至此,第三批次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共125家。
在2017年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召开的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上明确提出,2018年上半年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从目前已公布的320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来看,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的目标已经实现。
在第二批次的6个省份里,小编发现,除湖南、陕西两省第三批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有试点项目收入外,其余四省区均为在第三批首次公布试点名单。
从时间上来看,从2017年11月27日公布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到第二批公布的时间,相距时间整一年。而第三批试点公布的时间照比第二批2017年11月21日公布的时间相距仅5个月,时间提高了1倍多,而到如今的第三批第二批次的公布,距离第一批次时间仅为两个月,不难看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推进速度正在不断加速。
在数量上,三个批次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共分布于31个省区市,其中河南最多,共有22个项目收入囊中;甘肃其次,有21个项目试点。陕西以18个位居第三。
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放开,是本轮电改最受关注的环节之一。新电改以来,国家发改委审批通过三批320家增量配电网试点,以工业园区为主,很多优质园区远期负荷可观。开展增量配电网的收益,具体可从购售电、配电网“过网费”、配电网容量费用、综合能源收益及增值服务收益几个方面来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