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众用电服务大众!

通知公告:

营销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用电百科
福建泉州公司:推行“自然月结算”服务模式 方便客户缴费
发布日期:2017/12/27   点击次数:1044

“以前老家和市区的房子抄表时间不在同一天,缴费日期也不一样,每个月都要跑两趟银行去交电费,现在抄表时间和缴费日期统一了,每个月只要跑一次银行就可以把两套房子的电费都交了,真是为民办了一件大实事。”11月28日,家住泉州市区圣湖小区的王先生在接到抄表日调整的通知时高兴地说。

据了解,为便于客户缴费,顺应市民以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为计费周期的缴费习惯,福建泉州供电公司推行“自然月结算”服务模式,自2017年12月起对泉州地区低压电力客户的抄表时间统一调整到每月1日。同时对在洛江、泉港、清濛等区域内的原两个月抄一次电表的221562户用电客户,抄表周期调整为每月一次抄表。

为确保服务渠道顺畅有序,不发生拥挤、堵塞等负面服务感知,泉州公司全面开展服务宣传和服务策略引导,做好报纸传媒、广电网络等外部宣传渠道对接,通过短信提醒、营业窗口公告及各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委会)、物业公司、社区网格员公告送达,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确保受众知晓度达90%以上。

统一调整抄表日后,泉州公司将依托集中抄表核算微应用平台,每月1日起陆续发行电费,一般当月6日起可开始缴费。该公司同时还结合抄表日调整工作推广新型缴费方式,转变客户缴费习惯,引导客户选择银行代扣或采用掌上电力APP、电E宝、支付宝、95598互动网站、微信、网上银行等方式实现更便捷缴费,进一步推进智能抄核收体系建设。

信息来源: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