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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0年起拟继续扩大电力市场规模
发布日期:2019/9/19   点击次数:354

福建省工信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电力市场用户注册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称,2020年起拟继续扩大市场规模。为做好准备工作,经研究,定于今年9月起开展市场用户注册工作,本次注册工作自2019920日始,至1020日止。

注册用户范围:

(一)全省电网覆盖范围内、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年购电量8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用户,年购电量以20189月至20198月为准。20198月底前新投产工业用户月均购电量应达到60万千瓦时以上。

(二)已完成增量配电改革业务的试点园区和购售电业务改革试点园区内,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工商业用户(四大行业分类请对照附件)。

(三)煤炭、钢铁、有色、建材行业内,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的电力用户。

(四)铁路牵引用电企业,高速公路等非工业的重要用户。

详情如下: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电力市场用户注册工作的通知

闽工信函能源〔2019488

省电力公司,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市场用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放开发用电计划工作精神,2020年起拟继续扩大市场规模。为做好准备工作,经研究,定于今年9月起开展市场用户注册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01注册用户范围

(一)全省电网覆盖范围内、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年购电量8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用户,年购电量以20189月至20198月为准。20198月底前新投产工业用户月均购电量应达到60万千瓦时以上。

(二)已完成增量配电改革业务的试点园区和购售电业务改革试点园区内,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工商业用户(四大行业分类请对照附件)。

(三)煤炭、钢铁、有色、建材行业内,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的电力用户。

(四)铁路牵引用电企业,高速公路等非工业的重要用户。

02注册工作时限和流程

(一)注册时限

本次注册工作自2019920日始,至1020日止。

(二)注册流程

注册履行申请、核验、公示三个程序,具体如下:

1.申请。采取线上申请的方式,符合准入条件、自愿参加交易的电力用户可在有效时间内自行登录福建电力交易平台网站(http://pmos.fj.sgcc.com.cn)提交注册申请。

注册申请的步骤包括:在线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营业执照、《交易员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模板可在电力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绑定所有符合条件的用电户号。

2.核验。福建电力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应在用户提交注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资料核验工作,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设区市工信部门对名单内用户在产业政策、环保达标、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核验。

注册期间,交易中心于每周一将核验通过的用户名单报送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处,并对上一周核验通过的用户名单进行公示。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各地市工信部门核验交易中心报送的用户名单,于每周五前反馈未通过核验的用户名单。

3.公示。福建电力交易中心负责汇总核验通过的电力用户清单及注册信息,通过福建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注册类型

符合条件的年购电量(以20189月至20198月为准)在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用户,可自主选择注册成为批发用户或零售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或选择向售电公司购电;其他年购电量1000万千瓦时以下的用户均注册为零售用户,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批发用户应按要求办理数字秘钥证书。

03有关要求

(一)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具体负责预注册工作,应及时在交易平台公布用户范围、需提交的注册材料和注册程序等。省电力公司应会同交易中心做好电力用户的入市注册通知、资料核验、用电户号确认等工作。

(二)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应做好辖区用户的核验工作,在产业政策、环保能耗达标、安全生产等方面严格把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周一将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的名单推送给有关设区市工信部门,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应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核验未通过用户名单反馈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处。

(三)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接预注册工作,并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916日前报送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处。

(四)本次注册生效的电力用户获得市场主体资格,具体入市交易工作以2020年电力市场方案为准。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910